第一一零章货比货就该丢-《汉乡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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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一一零章货比货就该丢

    大汉国历来以出人才扬名匈奴地。

    所以,狗子会兽医!

    当他帮助一匹难产的母马,顺利的完成分娩过程之后,狗子就成了匈奴的博士!

    这不是玩笑,而是匈奴大单于伊秩斜亲自封赏的官职,狗子救助的那匹母马,就是伊秩斜的备用坐骑。

    匈奴人喜欢骑乘母马,不是因为母马温顺,在匈奴人的手中,不论是公马,母马,还是野马,或者骆驼,公牛,驴子,大角的公羊都会非常温顺的。

    之所以骑乘母马,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长途跋涉的时候,母马能产马奶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先决条件,也是匈奴人远途行军时必不可少的军粮。

    在极端条件下,没有马奶喝的时候,他们就会用小刀子割开战马的皮肤,喝一点马血充饥解渴。

    兽医在一群牧人中间,是远比医生更加受人尊敬的职业,人病了,最多死一个,要是牲畜群有了病症,很可能会死一群牲畜,也就是说,会饿死一群人。

    狗子以前在云氏的时候,干的就是饲养牛羊的活计,顺便还要看管鸡鸭。

    而云氏恰恰又是满大汉国最重视牛羊疫病的家族,在这样的家族里长大,负责放牧牛羊的狗子自然就学会了如何给牛羊看病。

    虽然手艺很粗浅,只会治疗一点普通的病症,可就是这点手艺,就让他成为匈奴人中的佼佼者。

    换了新帐篷的狗子感慨万千,想起最后一次见家主的时候,家主说的话——在匈奴,只要你是一个好的兽医,即便是犯下了要砍头的错,也会因为这个身份获得赦免。

    狗子感叹一声,帐篷里两个傻乎乎,脏兮兮的匈奴女人正冲着他笑,立刻觉得家主的话是非常有道理的。

    兽医跟医生都必有一个特点,那就是爱干净,只要在匈奴人中间保持爱干净的名声,兽医的专业特点就会显现出来。

    不过,在匈奴人中间想要保持干净谈何容易!

    只要跟匈奴人坐一张毯子,狠狠地拥抱一下,无处不在的寄生虫就会立刻侵占你这个干净的身体。

    刚来的时候,要跟一群散发着恶臭气息的匈奴人睡一个帐篷,哪怕睡觉前把自己清理的如何干净,天亮之后,身上的寄生虫也只会比昨日更多,毕竟,汉人的血似乎更加符合那些寄生虫的胃口。

    狗子是有锅的富人,所以他很容易就能弄到一锅锅的开水用来烫死身上的寄生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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